
釜平区议会为了制度性加强议员的政策研究活动,全面修订了议员研究团体支持条例。其目的是在于强化政策生产功能,超越单纯的行政监督。
釜平区议会运营委员会在最近召开的第274次临时会议上,原案通过了由柳正玉议员(国民力量·釜平3洞,山谷3·4洞,十井1·2洞)代表提案的《釜平区议会议员研究团体组成及支持条例全面修订条例案》。由于现行条例未能充分反映变化的地方自治环境和议员的研究需求,因此进行了全面修订。
修订案的核心在于强化研究团体的组成条件,以提高研究的实效性。首先,研究团体的组成人数由原来的最低3人提高到5人以上。这是为了确保研究围绕多数议员共同关注的地方议题进行,而不仅仅停留在特定议员的兴趣上。
为了防止议员的研究活动分散,‘1人1研究团体’的原则也被明确化。限制每位议员每年只能参与一个研究团体,以引导选择与集中。
形式上的行政程序得到了放宽。删除了原本必须提交的中期报告规定,以便摆脱以文件为中心的运作,能够集中于实际的政策研究和现场活动。
在条例案审议过程中,围绕研究团体运作的实效性也进行了质询。一些议员指出,增加组成人数可能会使新任议员等的参与变得困难,并提出了加强主题中心的专业性审议的必要性。对此,柳议员回应称,应通过扩大外部专家的参与来提高研究课题的质量。
还包括了一项条款,限制在地方选举年注册新研究团体。对此,有人指出7月入会的议员可能希望进行研究活动,柳议员解释说,考虑到选举年由于议政环境的原因,稳定的研究活动是困难的,可能导致形式化的运作。
柳议员表示,修订条例的重点不在于增加研究团体的数量,而在于建立研究成果能够实际转化为条例制定和政策执行的结构,意在将议员的研究活动作为政策能力增强的核心支柱,重新定义议会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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