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投入天文數字預算的市中心停車場建設項目,提出不僅要增加車位數量,還必須先行進行現有空間的有效管理和透明的預算執行。
在2日召開的第274屆富平區議會臨時會第4次城市環境委員會上,尹九榮議員(國民力量·三山2洞,富開2·3洞)針對停車指導科、城市景觀科、設施管理公團等進行主要業務報告,尖銳地挖掘行政的盲點。
尹議員首先提到富平區的顯著停車困難,表示“確保一個停車位需要約1億韓元的預算”,並強調“由於投入了巨額稅金,除了利用北部水務事業所的土地等購買閒置土地外,還必須並行進行如清除家門前的堆積物等實質性的執法,以確保現有空間”。
特別指出停車罰款徵收系統的漏洞。尹議員表示“儘管2025年的執法實績比前一年減少了1萬5千件,但徵收金額卻反而增加,統計上的損失很大”,並要求“即使考慮到提前繳納減免和申請受理等,仍需明確說明數十億韓元差異的原因,並提交居民一目了然的透明徵收現狀資料”。
投入巨額預算的設施效率問題也被提出。對於投入超過7億韓元的行人天橋‘媒體玻璃’項目,尹議員表示“在陽光下字體無法辨識的可視性問題依然存在,標示為非預算項目是忽視了每年超過500萬韓元的運營費用”,並批評“在可視性未改善的情況下僅調整運營時間是浪費預算”。
隨後,尹議員指出設施管理公團對兒童水上遊樂場的低效運營。尹議員表示“為了運營3個月投入超過1億韓元的維護費用,但在其餘8個月卻圍起圍欄阻止進入,這是低效的”,並要求“冬季安全事故的預防固然重要,但在非運營期間也應尋找合理的方案讓居民能夠利用空間”。
對於政黨橫幅問題也提出了尖銳的意見。尹議員表示“雖然法律保障政黨活動的自由,但字體大小(5cm以上)或安裝高度等實施令標準經常不被遵守”,並強調“無論是執政黨還是在野黨,都不應該躲在法律的特例後面,應從基本的安裝標準開始遵守,以最小化對居民的影響”。
對此,富平區相關部門表示“將立即改善所指出的統計錯誤和設施運營上的不足,並制定能提高居民滿意度的有效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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