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道成勳仁川廣域市教育監呼籲制定法律依據,以阻止教育活動受侵害的學生為了逃避處罰而選擇轉學或退學的所謂「小伎倆退出」。
道教育監在29日舉行的第106屆大韓民國教育監協議會大會上,強烈建議修訂以防止教育活動受侵害的學生逃避處罰為核心的《教師地位提升及教育活動保護特別法》(以下簡稱《教師地位法》)。
目前施行的《教師地位法》規定了對侵害教育活動的學生的各種措施。然而,在地方教師權益保護委員會的審議和程序進行期間,若侵害學生為了逃避處罰而申請轉學或退學等學籍變動,卻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可以強制限制或暫停這一行為。
道教育監當天在現場尖銳指出:「由於目前的法律空白,侵害學生在懲戒決定前轉學的情況越來越頻繁,這不僅降低了委員會決定的有效性,還給受害教師帶來了對制度的不信任和更大的心理痛苦。」
接著,道教育監表示:「此次法律修訂要求是為了讓學生成為正確的社會成員,並將學校建設成相互尊重和關懷的空間,必須通過。」表達了推動法律修訂的強烈意願。
另一方面,在此次大會上,除了道教育監的提案外,還討論了包括▲針對私立學校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防止法》適用的法令修訂 ▲與保護者協作和同意相關的《基礎學力保障法》修訂 ▲因行政整合推進而產生的主要議題等教育界的重要課題。
道教育監表示:「實質上保護教師免受教育活動侵害是健康教育社區的開始,未來將持續反映學校現場的聲音進行制度改善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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